3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等,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以及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项目
。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能源系统智能化建设等方向。原文如下: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5〕35号各省、自治区
建〔2020〕70号)、《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等文件要求,对通过国网新能源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月1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6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2024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841294万元,其中:风力发电
403529.5万元,太阳能发电422381.5万元,生物质能发电15383万元。全文见下: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一、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加快落实调整基本工资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调资补发工资春节前发放到位。抓紧完成2024年度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工作,确保3月底前目标考核奖发放到位。(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
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全面复工2万亩结转项目,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加快良种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下达到县
:市政府办、市财政局、投资集团)七、支持企业加大科创投入。加快打造龙城科创学院,支持开展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培训,对参加独角兽加速营的企业给予最高2万元/家的学费补贴。对于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按照其研发费用
支持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江苏省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最高支持1万元。设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对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贷款,给予实际贷款额最高
主企业,大力支持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产品标识认证,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积极推进ALC板材、钛镁防火板应用,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
专业人才保障。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建筑节能降碳成熟技术产品,逐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建筑节能降碳产业链,培育建筑节能降碳产业领军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办公室组织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招商中心、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结果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光伏办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四、其他事项(一)信息公开。按照公开公正
充电容量不低于600kwh,且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由供电公司核定)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按照一年核定实际放电量最高给予0.8元/千瓦时的补贴,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以所购置设备实际支出(不含税)的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2024年第4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
关于公布2024年第十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需经投资单位申报、市发改局会同财政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审核。(十四)第七、八、九、十条项目补助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十五)本政策意见涉及补助项目范围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
平湖市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意见征求稿)为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市发改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平湖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平发改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