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补贴支付、运行管理等。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
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贴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
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小组,市经信委、农办、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水局、质监局、金融办等部门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推广应用,并从建筑能评、建筑光伏应用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推动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兑现。市规划局负责将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纳入城市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光伏地面电站项目用地审核和监管
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局(农办
组织领导 成立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局(农办)、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和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
支付、运行管理等。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
发电补贴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贴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穗发改能源〔2014〕33号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消防局、财政局、国土
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规模管理、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
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局(农办)、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和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确定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和
、运行管理等。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
发电补贴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贴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核拨资金,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实
部门:县经信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
量、电费收取、补贴支付、运行管理等。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信息汇总、制定并会同市财政局下达
市本级财政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计划等;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备案、项目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补贴资金预算管理,按国库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