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十四五期间,对于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自2022年起给予年度补助其中,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县级市(区),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
相关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优先支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投资计划的基础设施项目,财政建设资金应根据工程序时进度及时拨付,应拨尽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
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0.1元连补3年!
浙江永康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永康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实施财政补助,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提出:
对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并网以及2020年8月1日之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则继续享受之前0.3元的补贴;5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
工业企业:
根据《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办事指南》(厦工信投资〔2022〕36号)精神,为规范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项目申报,经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相关企业和项目的认定
。
二、关于项目实施地的要求
根据《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厦工信投资规〔2021〕31号)的要求,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项目建设地需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
三、关于已享受一企一策政策的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合肥市光伏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现组织相关企业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同一类型项目申报不超过1个。
3.已获得市区一事一议资金支持、省市三重一创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平台原则上不可申报同类事项资金。
4.已获得省市区其它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
5.已获
。建立晾晒机制,对照年度目标,每月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二)实施财政补助。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
%以上(国家试点要求20%,省试点未明确比例要求),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光伏村、光伏镇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
行业龙头、专精特新、核心配套企业,在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总额市级分担35%50%比例给予支持,用于推进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
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给予资本金注入支持。(责任单位:成都产业集团,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3.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实施重点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73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财政税费政策
1.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力度
。
三是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改革创新纵深推进。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持续加大煤层气开发利用支持力度,煤层气适用资源税低税率优惠政策,煤层气开发项目列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范围。连续3年安排
完善开发扶持政策。持续加大煤层气开发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煤矿区煤层气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工具,加大煤层气项目融资支持。加强油气管网公平开放
坚持激励与考核并重。设立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重点支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示范、配套能力建设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列支省级财政预算16.3亿元。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国家《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