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以
县域为单元,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地区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陆上风电、地面光伏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拓展至光热及领海范围内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等
及数智能源管理平台,构建了“光储充云”的一站式智慧能源生态圈。据悉,2024年5月甘肃省能源局、农业农村厅、国网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工作的
交市〔2024〕38 号)(以下简称“省间细则”)等规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1〕126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深入实施国际和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推进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海外人才蓄水池”试点工作,举办“海外专家南粤行”“百名海外博士博士后南粤行”活动。(21)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在
试点工作。(14)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领域信贷投放,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15)探索研究省数据条例立法,深化
和商业领域,有效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促进节能减排,得到了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4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推进“光伏+建筑”应用试点8月27日,《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遴选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广东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
、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附属空闲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加快实施潮州市政府可控屋顶光伏资源项目建设,推动全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符合
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按年度分析本省各类电源装机、网架结构、电力需求现状,汇总说明本省分布式光伏消纳受限情况。在能源转型的浪潮中,分布式光伏以其灵活、高效、环保的特点
、荒漠等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向深水远岸布局,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促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省一共选出25个县作为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其中提出,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全省试点区域2025年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