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导则,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探索深远海风电试点建设,支持分散式风电有序发展。原文如下: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为全面
用地预审审查,允许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指导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组件报批工作,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提高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审批效率。(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常态化做好流出耕地恢复补充。深入开展成都平原
中心等乡村治理信息化平台融合发展。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的推广应用,打造一批数字乡村。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养。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
,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我市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尽快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
,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我市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尽快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光伏方阵不得占用耕地;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
污染物排放量区域内减量置换政策。加强工业废水、城乡污水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管理工作机制,深化温室气体
光一体化项目:阿拉善——上海庙16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腾格里1200万千瓦外送基地项目。绿能替代项目:国能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0万千瓦风光氢氨和基础设施一体化低碳园区建设项目、腾格里60万千
“草光互补”模式的,不得破坏草原土壤结构或原生植被。光伏板支架最低点不得低于1米,合理设计光伏板净间距,降低对草地生态影响。用地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
》(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精神,推动自治区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是指光伏方阵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其中光伏方阵包含光伏面板
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导则,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原文如下: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23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已经省政府
前期经费激励。对经确认符合条件、前期推进快的省级主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2023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公建切块资金中安排资金,优先给予激励。各地参照省级做法,制定实施相应激励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
4月26日,山西省阳泉能源局公示了《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光伏项目建设要求,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
,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光伏复合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沿离地面高度原则上不低于2.5米、高于灌木林最高点1米。支架形式可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项目技术经济
基本凭证,与能耗双控政策相衔接。加快建立以绿色电力证书为标识的绿色能源消费计量标准,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指南,不将绿色电力消费计入碳排放量核算。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
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推广光伏建筑融合发展,支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鼓励现有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
)放宽了对于光伏复合项目的用地政策的限制,规定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
2023年1月,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统筹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用海政策,将研究出台政策推动海上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双碳”目标下,海上光伏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开发和利用模式,较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