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国网和南网范围的另行通知),通知指出: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
企业补助”。三、电网公司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按如下原则执行: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
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应优先足额拨付至2023年底
、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鼓励企业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自治区“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三)推动石油化工产业
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措施。整合现行财政政策,适时设立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低能耗、低污染和低碳排放产业所需奖励补助。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生态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促进资源
发动400家次以上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各类展会、商务活动30场以上。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投保出口(投资)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一定保费补助。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
形成实物工作量。做好中央预算内补助项目及增发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工作,特别是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领域。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统筹使用,对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可用于项目能耗平衡,争取腾出
内外贸切换,引导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进平台、进街区、进夜市、进目录”,有序拓展国内市场。坚持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加大家电等领域消费品
登记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区商务局、市交警局鄞州大队、区交通运输局)23.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
调整指导目录》,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标准,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转移或退出。推动建材产业转型升级。抓住国家力推绿色建筑的契机,引导现有建材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打造仙溪、东坪
,全面推广节能、高效、先进、适用的工艺设备。鼓励各领域用能企业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加强水泥、建材、矿产业等重点行业能
,强化人才支撑。4.大力培养能够攻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支持企业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深入实施省、市相关人才政策,对博士、博士后人才、新创建博士工作站等进行补助。5.
保障范围。鼓励“零用地”“集约用地”技术改造,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推动落实省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发展饲草产业,一年生饲草种植补贴每年每亩不高于200元,草种繁殖一次性补贴每亩不高于500元。项目资金300万元以上的县(市
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19.支持(非煤)智能矿山建设。对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非煤)智能矿山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合同金额(含设备投资和工业软件购置等数字化建设费用)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
产业链供应链整体高效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老旧化工装置改造升级,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存量
大项目,充分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加强中央和地方
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领跑者”“小巨人”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工业、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领域设备和家用电器为重点,发布优质企业和产品目录,组织开展设备产品产需对接活动。到2027年,累计培育
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用好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统筹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