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实现清零,黄河继续保持Ⅱ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黄河(东营市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黄河口湾区进入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公示名单;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准入,强化
,争取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131.52万吨标准煤,推动2个化工园区完成扩区调区、4个化工园区及利津经济开发区完成合规工业园区认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沿黄重点地区“过渡期”政策园区名单。津潍高铁东营
),施工、试验委托书;5.主要电气设备提供质检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6.项目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如接入专变需提供);7.项目备案资料;8.其他相关资料。(三)中压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
并网启动方案;7.项目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8.项目备案资料;9.其他相关资料。第五章 项目建设第十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利用文物保护
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纳入国家反馈本市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单且上一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产值规模排在前5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18.
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冶金、轻工以及未来产业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本市申报且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先进制造业集群决赛优胜者名单的集群促进组织,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象在永康市范围内新建的用户侧储能项目。(二)补助条件1.项目投资业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违法行为。2.项目需完成备案。储能项目要求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
1月7日,浙江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细则》提出设立6000万元储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发展。对建成投用、单个项目
信用惩戒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认证机构“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和虚标滥标行为。(五)拓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应用场景。鼓励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打造
认证工作,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积极服务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三)完善政策支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建立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标识认证相关补助政策,推动各地落实
力度高于市级的,区财政承担的补助金额可按照区扶工政策的奖补标准执行。5.本办法适用的工业企业,必须在金华市本级工商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含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工业企业。企业税收必须缴纳在金华市
,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附件2“金华市本级智能化改造(含零土地)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进行,并将名单报市经信局。15.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供的材料(包括电子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的声明(详见表样6
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县依法合规设立稳增长应急转贷资金池的,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对资金池给予资金占用成本补助。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已设立和
新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的市(州)和相关县(市、区),按工业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新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占用成本补助。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资金池运营管理法人单位。3.支持方式和标准。对政策
给予资金占用成本补助。1.支持范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已设立和新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的市(州)和相关县(市、区),按工业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新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占用成本补助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资金池运营管理法人单位。3.支持方式和标准。对政策期内累计发生应急转贷业务5笔(含)以上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业务补助,补助标准为:单笔应急转贷业务金额
给予30—50万元的补助。企业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到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9.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0
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产业“揭榜挂帅”技术重大科技攻关,每个项目最高补助县财政科技经费100万元。11.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奖励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新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的20%予以
补助的新建新能源供热项目,按照所获市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新能源供热技术类型包括:浅层地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光热一体化等。3.
市级部门审核评估的单位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市级支持资金与项目合同总额的差额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市级资金支持额度。15.能源审计项目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对通过区级评审的项目单位,给予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