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联营。鼓励山西省探索建立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支持新兴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和生态修复。鼓励山西省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能源转型发展基金。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吕梁等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棚户区改造和企业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中央财政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给予补助和奖励,山西省可结合实际情况,将自筹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接续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改革支出。全面
的电力体制改革,储能参与容量市场可能会成为储能未来在电网中较有前景的应用之一。目前可探索建立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与监管机制,对满足条件的大规模储能系统给予容量补偿,提高企业投资储能系统的积极性
输电网的应用类似,储能接入配电网可以减少或延缓配电网升级投资。分布在配网中的储能也可以在相关政策和市场规则允许的条件下为大电网提供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除此之外,储能的配置还可提高配电网运行的安全性
的辅助服务价格补偿机制,建立储能容量市场的规则与监管机制,使储能可以获得与应用价值相匹配的经济回报。
4
规划储能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电池回收工作,实现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示范
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应用朝着大容量、大规模方向发展。在辅助服务领域,2013年石景山热电厂调频储能项目投运开启了中国储能参与辅助服务的商业化示范,随着2016年《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
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储能系统给予容量补偿。(四)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鼓励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研究制定用户侧接入储能的准入政策和
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研究和定量评估可再生能源场站侧配置储能设施的价值,探索合理补偿方式。支持应用多种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
能力、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等功能。电网企业应将联合体作为特殊的电厂对待,在政府指导下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联合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
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研究和定量
评估可再生能源场站侧配置储能设施的价值,探索合理补偿方式。
支持应用多种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形式能源存储与输出利用;推进风电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储能系统给予容量补偿。(四)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鼓励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
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联合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研究和定量评估可再生能源场站侧配置储能设施的价值,探索合理补偿方式。支持应用多种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
受益谁付费的价格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储能容量市场。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市场的规则与监管机制,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储能系统给予容量补偿。(四)储能推动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
。2017年6月份,《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计划9月份开始时运行,主要包括有偿调山峰五和自动发电控制AGC辅助服务,适用于火电技术,有偿调峰是由火电来承担,通过市场机制对火电的调峰进行补偿,所有
的光伏企业、核电,火电企业都要对参与实施的调峰企业进行补偿。这是滚动的,根据电网的实际情况,能接纳一定完全接纳,接纳不了的话就让火电机组进行调峰,帮助新能源发电。刚才说了在政府的市场导向方面采取的政策
出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矿山生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同步,建设生态文明矿区。优化
电网、北部电网首个监管周期(2017-2019年)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设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完善交易规则,积极培育
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矿山生产开发与生态建设同步,建设生态文明矿区。
优化省外输入煤源。发挥我省邻近资源省(区)、输送通道密集等优势,建设
,落实财税、价格等方面支持政策。在结构优化、方式转变、技术创新等重大项目上,在财政、土地等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四)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健全监管组织和法规政策体系,明确监管范围,完善监管规则,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