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机制上确 保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的公平无 障碍开放,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促进电力行业发展方式 转变和能源结构优化。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 的制定实施,完善监管
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 系统备用费等费用,严格遵守国家最新环保要求和能耗标准, 积极参与电网调峰等辅助服务考核与补偿。4、提高电力资源配置能力。扩大电力资源配置范围, 结合省内需求实际,开展适时
复核工作,光伏考核补偿详情如下:
注:兑现分=补偿分-考核分+分摊分,兑现奖励金额=兑现分1000(单位:元)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2016年6月份陕西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完成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5〕28号)规定,2016年6月份青海电网发电厂并网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结果完成复核工作,现予公布,请依据附件结算。 附件:2016年6月份青海电网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 注:兑现分=补偿分-考核分+分摊分,兑现奖励金额=兑现分1000(单位:元)
《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给予储能独立的电力市场主体地位
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储能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的支持政策《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
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是今年3月份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起草的《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最终落地版本。
该文件是今年第一份
节省电费的投资回报期已经可以缩短到五年,储能在工商业领域的应用展现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四、电储能取得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的主体地位《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
通知》,明确给予储能独立的电力市场主体地位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储能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的支持政策《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是今年3月份
,利用储能削峰填谷节省电费的投资回报期已经可以缩短到五年,储能在工商业领域的应用展现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四、电储能取得参与三北地区调峰辅助服务的主体地位《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
)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给予储能独立的电力市场主体地位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储能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的支持政策《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该文
停调峰。鼓励中电投、华电、国电、华能、大唐等集团内部火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之间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权交易。补偿所需费用由受益的可再生能源企业根据调峰电量进行相应分摊,补偿与分摊费用应保持平衡。十、积极推进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本次新能源交易电量为15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按照1:5比例确定。电力用户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按7-12月月度用电计划分摊,对应用户总交易电量规模约75亿千
安排。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补偿费用,根据交易结果按照对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双侧费用等额传导方式,由甘肃省电力公司依据相关财务规定完成双方费用抵顶。交易服务:王行良0931-2966603王晶0931-2966640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计划分摊,对应用户总交易电量规模约75亿千瓦时。
2.新能源企业申报交易价格(让利幅度)原则上不应改变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使用方向(不超过火电标杆价,不低于0.25元/千瓦时)。
3.
发电量情况进行相关费用结算,当月实际交易(调出)电量与合同电量的偏差应在次月继续滚动安排。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补偿费用,根据交易结果按照对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双侧费用等额传导方式,由甘肃省电力公司依据
《实施细则》规定,本次新能源交易电量为15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按照1:5比例确定。电力用户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按7-12月月度用电计划分摊,对应用户总交易电量规模约75亿千
、电力用户实际用电及调控中心实际调发电量情况进行相关费用结算,当月实际交易(调出)电量与合同电量的偏差应在次月继续滚动安排。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补偿费用,根据交易结果按照对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双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