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指标目标完成情况与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发挥政策合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充分利用我市节能减排等各类财政专项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科技投入保障,支持
50%。鼓励我市优势企业承担国家、省部署的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不少于60%。(七)支持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生态保护修护,实施
产业政策,符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严格限制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业,不得引进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二)优先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西部地区
建设原则上由转入地和转出地共同负责,自治区统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各类财政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视情况予以支持。(二)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整合工业振兴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飞地园区”产业
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和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归集,并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四)取消当年度及下一年度享受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的资格,以及3年内参与区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的
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虹发改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虹口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超过100万元。三、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备案文件;4.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
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低碳转型,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沪发改规范
统计、申请,并委托市节能减排中心评估核实,拟将以下项目纳入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示电话:021-23119484。
举措和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制造业当家”战略深入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着力发展“大产业”。修订“1+20”集群政策文件,省财政安排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超270亿元。巩固提升8个万亿级
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组织实施第4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级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中基础研究投入约39.7亿元、增长36.8%,占比超过1/3。扎实推进核心软件攻关、“璀璨行动”等重大科技工程,启动
额32214809.05元;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7210户,奖励金额4006746.25元。原文如下: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为促进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拨付资金的核实确认工作。经电网企业统计、申请,并委托市节能减排
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海陆丰革命老区产业帮扶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奖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统筹中央、省、市资金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
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标升级,积极申报国家规范条件企业。推动风电光伏、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原文如下: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南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产业带动能力强、创新发展能力好的企业项目纳入省级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库。用足用好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支持
省级、市级财政相关专项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建设。统筹省、市、区三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优先支持遴选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
苹果低碳核心示范园。鼓励开展新型农林生物质绿色转化产业项目。推动沿海区域建设海洋碳汇监测站。建立减污降碳调节、节能减排奖惩以及大气、水、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管委)(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充分调动企业节能减排降碳的主动性,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深入研究碳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