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态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省上
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60%以上。(十三)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效能。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推进污水
应用比例。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
工作中,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防止大拆大建。到2025年,新建绿色生态城区1至2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编制本市居住建筑五
应用水平。支持山东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
采购覆盖范围,引导企业深入执行绿色采购指南。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二十二)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
形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合作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开发区域林业碳汇项目,推进碳交易机制与生态补偿有机结合。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绿色化改造力度,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大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升级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和农宅节能改造,力争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
等地区实施天然气下乡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用能品质。按照“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原则,切实推进民生用能清洁化,我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6%,其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率已达94%。第二节 面临形势(一
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LNG储罐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系统。逐步完善天然气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储气调峰责任,实现城镇燃气企业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低于
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水面、农业、林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国家核电发展战略,稳妥推进核电
现货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完善交易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交易多样性和反垄断性。稳步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改革,加快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推动管网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探索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改革。创新
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产量力争达到10亿立方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到2030年,保持全区石油消费
城市绿化水平,集约适度划定并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形成与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空间格局。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结合低碳化、集约化的城镇化进程,合理控制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倡导
改造373.93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城镇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463万余平方米,中心城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达50%以上;交通方面,深化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能源消耗模式,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交通
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四川省当前还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战略深入实施,四川省未来对能源的需求量将会持续增加。为支撑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
供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
城镇建筑总规模,加强建筑拆建管理,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动北方地区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优先支持
,加快港口供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
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加强建筑拆建管理,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规模化发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动北方地区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