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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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改委回复关于光伏用地保障政策、推进公共建筑绿色升级等问题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2-08-03 15:06:02

8月2日,杭州市发改委答复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94号提案,对光伏电站建设关于优化土地保障政策方面、推进公共建筑绿色升级、创新金融合作服务模式方面的问题进行回复

国家税务局实施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来源:光伏驿站 发布时间:2022-07-07 16:21:32

为着眼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体现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六部委:推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2-06-29 11:12:13

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鼓励通过电力市场购买绿色电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行业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优惠政策来源:光伏驿站 发布时间:2022-06-09 17:10:43

着眼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充分体现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和激励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四个方面,实施了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分布式光伏“喜提”税费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11:16:58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全面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的税费优惠,并指出通过加大对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为科学有序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保障。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已纳入国家补助政策范围内光伏可自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来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26 07:49:29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初期主要为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企业。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以下简称“无补贴新能源”)参与交易;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风电和光伏电量(以下简称"带补贴新能源")可自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不领取补贴;分布式新能源可通过聚合的方式参与绿色电力交

浙江乐清:2022继续将公共机构节能内容纳入能源“双控”考核体系 核实光伏屋顶可用面积基本情况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24 15:18:19

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乐清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按照《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十四五”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作职责,继续将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内容纳入能源“双控”考核体系,核实煤炭消费、燃油锅炉和太阳能光伏屋顶可用面积等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5-24 11:18:44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作出哪些部署?记者专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

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5-13 17:29:25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党建》杂志撰文表示,要坚持双向发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优化升级。引导供给侧和消费侧双向发力。在供给侧,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发挥煤炭煤电对新能源发展的支撑调节和兜底保障作用。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积极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浙江温州:政府、国企投资建筑光伏占比不低于12%,其他公共建筑不低于10%!来源: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5-10 10:26:25

5月7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建公共建筑应优先考虑配置太阳能光伏系统满足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其利用量除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消费量占项目能耗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2%;其他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消费量占项目能耗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