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满足政策规则和本细则要求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集中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后续可适时探索引入分布式(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具体范围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自愿入市名单为准,原则上以绿证核发项目
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加强产业项目组织协调、“股贷债保”联动和招投联动,评价推荐先进绿色低碳技术、优质企业和绿色项目,推动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与绿色金融创新融合的产品和服务试点与推广应用,做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
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指出:在行业用海方面,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布局,出台光伏项目用海管理政策,鼓励复合利用、立体开发。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西城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对区域内新建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并网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1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既有建筑绿色低碳转型。对获得市级奖励的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市级奖励的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标识项
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光伏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公共建筑具有屋顶和立面可利用日照资源量大面广、自身用电量较多等特点,推动国有投资新建的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车站、机场等公共建筑,宜装尽装光伏系统。鼓励其他投资主体在新建公共建筑项目时,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
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拟遴选建设一批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为提升绿证核发效率和推动全覆盖,2024年6月30日将启用新的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原信息管理平台绿证申领功能将于6月25日至30日停用,期间仍可查看信息。7月1日起,可通过新系统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新系统每月根据电网和电力交易数据核发绿证,未完成建档立卡的需尽快完成以避免影响核发。
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近日,上海经信委印发《上海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创新产品扩大应用的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产业园区运用技术数字技术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智慧管控、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绿色微电网等能源智慧管控系统建设,力争到2027年累计培育30家绿色园区。持续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核定项目投资20%,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5月27日,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关于福建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重点支持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再生能源企业补贴确权贷款业务,开发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保险、产品性能保险等保险产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贷款额度测算、利率定价、保费定价等管理流程,逐步提升绿色建筑贷款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