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应用河南省:25.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制造重庆市:45.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
生产技术开发与服务,传统能源清洁运营、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清洁生产评价、认证与审核474.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开发与服务475.绿色建筑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
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做到“应建尽建”,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比例达到40%。(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商务局、住建局、工信局、国资委、机关事务局,扬州供电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着力促进绿色建筑
光伏开发利用。探索打造绿色低碳园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示范项目,自2023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类具备条件的新建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在满足技术
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广
覆盖范围。加强统筹指导,积极争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
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支持本市低碳建筑技术体系试点项目建设。全面执行落实本市居住建筑、各类公共建筑设计能耗和碳排放限额体系,以及土地出让、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要求。持续提升绿色建筑规模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机管局)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新建大型交通枢纽设施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热能表检定能力建设,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
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产品服务、评价考评体系,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
,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全部实现循环化改造。(三)城镇建筑节能提升工程。推进全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订,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居住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全面实施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试点,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健全既有
关键时期,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及中长期贷款支持,多渠道解决能源企业资金难题,保障能源企业生产和全社会稳定发展。强化能源生产人才供给。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职业技术学校建立紧密联系,在能源技术
方式,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利用低谷富余电力实施储能供暖。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推进储煤基地建设。实施工业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清洁节能行动。落实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
用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探索实施民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推广绿色物业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市
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建立绿色低碳宣传展示平台,提升节能宣传周、湖南国际绿色发展博览会等活动区域影响力。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
市”建设。依照省建筑节能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积极探索发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积极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不低于60%,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建成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