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绿电直连项目费用缴纳的讨论语境中,不同利益相关方基于自身立场与诉求,对“合理性”形成了各异的解读与判断。笔者认为,在绿电直连项目的费用缴纳方面,同样应当遵循权责对等原则,充分考虑项目主体和电网企业的权责,确保费用缴纳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具体费用缴纳探讨650号文明确,“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照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
央视网消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塔里木油田建成的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正在探索“绿电直连”。上库项目绿电直连全面落地,将成为我国西北地区首个百万千瓦级绿电直连项目,每年21亿千瓦时的绿电将直供园区企业。今年5月,我国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绿电直连项目。
西北首个百万千瓦级绿电直连项目加速推进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塔里木油田建成的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正在探索“绿电直连”。实施后,这也将成为我国西北地区首个百万千瓦级“绿电直连”项目。今年5月,我国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绿电直连项目。当前,已有江苏、云南、青海三省发布了关于绿电直连的实施方案。
8月4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绿电直连工作。根据文件,优先支持三类项目:优先支持算力、钢铁、水泥、化工、制氢、锂离子电池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申报;优先支持已纳入风电、光伏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申请开展绿电直连;鼓励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履行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直连线路长度暂不做限制,负荷、电源原则上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直连线路应尽量减少线路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应做好安全措施。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近日,内蒙古、宁夏两个自治区首个新能源合作重点项目——国家电投铝电公司降碳增绿项目获批实施,标志内蒙古深化与周边省区能源专项合作步入新阶段。据悉,该项目新能源场址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境内,建设新能源装机规模3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发电量通过专线接入宁夏宁东铝业和青铜峡铝业,是全国首个跨省区绿电直连项目。
内蒙古日报记者从自治区能源局获悉,近日,内蒙古、宁夏两个自治区首个新能源合作重点项目——国家电投铝电公司降碳增绿项目获批实施,标志内蒙古深化与周边省区能源专项合作步入新阶段。据悉,该项目新能源场址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境内,建设新能源装机规模300万千瓦,通过专线接入宁夏宁东铝业和青铜峡铝业,是全国首个跨省区绿电直连项目。
7月15日,随着并网发电键按下,清洁电力源源不断汇入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降压站,乌兰察布中金数据低碳算力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正式投产,标志着全国首个数据中心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内蒙古数据中心领域首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迈入运营阶段,为“东数西算”和行业绿色转型树起新坐标。
、新建项目,支持因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范执行,确保建设实施有序推进,促进
支持绿电直连试点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落地,形成了“分布式电源+负荷类项目”“大装机新能源+工业负荷”等多种发展思路。但由于缺乏国家顶层文件的指导,各地试点处于“无规可循”“各自为阵”的碎片化探索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