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国家倡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企业使用光伏系统生产绿色清洁电力,0污染,0排放,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为社会生态作出积极的
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有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使政府、开发主体和企业三方利益最大化。
(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细则,适时出台大理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不同
。 第五章 施工及验收 第二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储能电站施工与验收管理,建立健全储能电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及规模储能电站总包与施工资质要求,加强安全与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和
碳市场)建设。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
发布了《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江苏,5月份挂牌组建的江苏省环保集团,围绕双碳目标,加强低碳技术研究应用,积极推动该省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调治理,大力提升碳监测、碳核算、碳咨询等能力
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我们研究修订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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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2. 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市场机制创新驱动行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合同能源(节水)管理模式,使合同能源(节水)管理方式成为节能(节水)改造主渠道。完善河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有
,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并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