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日,国家能源局又就《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为促进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9月1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
),xinnengyuansi@126.com
附件: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8月10日
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府〔2017〕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20年7月1
,申报单位需于2021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321(联系人:新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处 吴华东 28282582)。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关于开展2021年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府
报送至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321(联系人:新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处 吴华东 28282582)。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项目审定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管理办法》(浦府〔2017〕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
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321(联系人:新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处 吴华东 28282582)。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
2021年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府〔2017〕61号
2001号3号楼321(联系人:新区发改委产业发展处 吴华东 28282582)。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项目审定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 / 7月28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示范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指出:鼓励具有燃煤自备电厂的园区,充分挖掘园区自备电厂灵活性调节能力和负荷侧响应能力
进行核查。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主要核查以下九项重点内容: 一是电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 二是电网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并及时、公平拨付补贴资金; 三是电网企业
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
38.1%、国内装机同增53.5%打消了短期需求担忧,而光伏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座谈会召开、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出台(2021年新能源发电消纳权重、风光管理办法、风光电价政策已全部出台),都预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