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通知》文件提出,避免可再生能源
9月10日,由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4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简称“太原论坛”)在山西太原隆重开幕。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尹绪龙应邀出席主论坛开幕式
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支持“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七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支持拓展应用场景。重点围绕高速公路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停车区)等应用场景,支持集中式充(换)电场站建设分布式光伏,配置适当比例的储能,形成“光储充”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优化项目审批管理。由项目投资主体自行编制“光储充”一体化
、发电户号等信息,推送至山西省能源局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二、关于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工作(一)各级电网企业、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增量配电网企业要高度负责,明确工作负责人,严格按照《绿证核发
关增量配电网、发电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增量配电网、地方电网企业开展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绿证核发异议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2023〕16号)《贵州省光伏发电项目地管理办法(试行
备案。四川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对此做出回应。原文如下:用户提问:我们是租用屋顶进行户用分布式光伏的第三方投资商,根据川发改能源〔2024〕267号内容,根据文件精神,现在分布式光伏备案无需取得
进行投资备案为宜。回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5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户用光伏项目指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
红色区域,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此前(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要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
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针对配电网发展又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
价格在0.698~0.85元/瓦,经分析:地方央国企,尤其是各地方能源集团正发力新能源布局,且有“向外扩张”的趋势。8月份广州发展、江苏沿海开发集团、广东省能源集团、内蒙古能源集团等地方央国企组件定标
规模位于前列。【政策】国家能源局:任何单位不得限制绿证交易区域!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简称“规则”)。《规则》指出: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简称“规则”)。《规则》指出: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
简称绿证)核发和交易,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等要求
近日,由青海省能源局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联合编写的《青海省清洁能源发展报告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印发。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青海省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2561万千瓦,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