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能源高质量监管迈出新步伐。
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第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集中式光伏电站是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象,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属于上述范围。对于农光互补、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等,需根据具体项目是否
12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12月22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着力强化能源安全保供监管,采取有力监管措施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地,加强对能源供需形势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和负荷侧参与系统调节作用。着力强化清洁能源发展监管,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监管机制,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公平接入电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入新阶段,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变革深入推进。中国愿意与各国一道,建立开放共赢的合作机制,携手推动能源绿色清洁发展。
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了《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替代原国家电监会令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令)主体内容。《规定》共39条,主要内容涵盖了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全过程,包括事故调查程序的适用范围、事故调查组的组织、事故调查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形成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等。
没有最低,只有更低。从2022年8月至今,光伏产业指数持续下跌,具体到企业更是惨不忍睹,市值蒸发30%已是“常规操作”,个别企业市值跌幅甚至超过60%。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围绕近两年电力市场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监管。
2023年1月31日,华民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50万-1350万元;4月21日,华民股份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净利润修正为预计亏损3000万-4000万元;4月27日,华民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488.57万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电力有关设施安全保护,按照《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专项监管。本次监管分为部署动员、自查整改、现场核查和总结提升4个阶段,目前各电力企业和相关电力用户已完成自查和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