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面积,打造全国清洁能源循环利用样板。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公共领域汽车100%绿色化。探索构建以分布式能源系统为主体的新型能源设施体系,搭建智慧能源综合管控平台,建设节能环保型、低碳
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构建“多能协同、综合利用、智能调配”的综合智慧能源体系,提高城市可再生能源供冷供热面积,打造全国清洁能源循环利用样板。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公共领域汽车100%绿色
、智能氢气输送管网建设和运营。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加速发展电堆、空气压缩机、双极板、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等技术和装备,促进氢能燃料电池技术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发展。鼓励中国平煤神马
建设和应用,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普通公路服务区充电网络。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进加氢站、交换
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2035
年,氢能产业初具规模,氢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电堆、储氢容器和材料等氢能产业稳定发展。5.合理调控油气消耗。石油消费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提升燃油油品和利用效率,加大生物柴油推广和使用力度。统筹规划建设
引擎,特制订以下支持措施。一、支持氢能产业投资。重点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积极发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创新发展氢燃料电池发电和供热装备。支持以武汉市经开区、宜昌市高新区等为重点,打造氢能产业园区。对总投资
、独立占地的加氢站(含氢能船舶加氢站),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指标。燃料电池汽车及氢能船舶加氢站投资建设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原则上参照天然气加气站实施行业管理,由各市州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鼓励中石化
(含改扩建站),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200辆左右。化工行业规模化应用绿氢、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大规模氢(氨)储能与发电调峰、热电联共与分布式发电等领域建成试点示范项目。在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初步
”,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骑行绿道网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升城乡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继续推进纯电动BRT快速公交站场体系建设。加大推广电动汽车、气体燃料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
发展制氢、储运、燃料电池汽车等示范应用,加快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探索通过财政贴息、资金奖补等方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燃料电池用氢制备、储运和加注等基础设施。鼓励建设加氢/加油
、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2.有序推进氢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公告目录且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给予本市生产厂商或运营单位资金补助,其中,物流、冷藏车2023-2024年给予25万元/辆补助,2025年给予20万元/辆补助;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