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同时,也应明确相关权益或免责范围、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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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与其他法律关系仍需理顺
国家电投总法律顾问 吴姜宏
意见稿既要从煤炭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原子能法、石油天然气法
等能源单向法中提取能源共性的特征,又要从环保法、土地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等找出能源相关的条款,仍需要加以理顺,要避免成为大杂烩。
比如,能源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能源企业等各主体职责等还需明确
为进一步促进供应商诚实守信、保证质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新版细则对处理措施进行了相应调整,暂停中标资格的起步时间提高到6个月,原暂停中标资格
将在公司系统内统一进行处理。新修订的《细则》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
一、处理措施主要包括暂停中标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两类
(一)暂停中标资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种类的货物、工程、服务招标
,同比增长9.1%。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发电和电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三是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保障油气安全为重点,以产供
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三是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保障油气安全为重点,以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
处于合理水平,电煤价格处于绿色合理区间。油气产量持续增长。一季度原油产量4857万吨,同比增长2.4%;天然气产量48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1%。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发电和电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
,建设电力大数据平台、能源区块链平台系统,加强人工智能与电力融合、能源工业互联网、电力全域物联网、电力通信、电力网络安全等装备及系统研制。 7.储能。加快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化效率、长寿命等新型充换电
政策宣贯,促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健康发展。 二、深化信用,推动监管机制创新 (六)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的通知》及配套应用措施清单要求,在许可审查、事
2020年电网企业亏损将进一步扩大,亏损面将超过三分之二。
加强电力企业监管、降低社会用能成本,对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性作用,但也表现出一些问题。
一是转供电主体截留降价
可靠性要求的电网投资,政府监管机构按照合理收益率纳入核价。
二、市场化价格机制顶层设计问题
电力市场价格机制构建要遵循政府对供给侧价格改革的总体部署,涉及电力市场交易模式、竞价方式、出清模式、结算方式
2020年4月,华东能源监管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84件,环比下降21.50%,同比上升5%。其中,投诉32件(占38.10%),举报1件(占1.19%),咨询4件(占4.76
%),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47件(占55.95%)。
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均集中在电力行业。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配电网供电能力薄弱地区,改造升级工作受疫情、资金落实等因素影响未能如期实施;二是
保障能源运行安全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思想,坚持不懈在抓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大局。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地方和企业责任,强化
能源生产大起大落,不断增强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主动权。有力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平稳释放先进产能,加强生产、调运、存储等环节统筹衔接,保持煤炭和电力市场安全稳定供应。积极应对国际油价下跌对油气产业造成的
状态,光伏项目的开发进程以及安装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项目投资方面,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向两家本土的光伏企业发放了共计100MW的光伏发电许可证,总的投资额在1亿美元。预计疫情好转后开始进入准备
经逐步放松了为应对新冠疫情采取的限制措施。某一线组件企业的欧洲区负责人告诉光伏們,五月份以来欧洲很多地区都有恢复的迹象,有很多大项目(比如西班牙)出现了延期,但是分布式电站还在持续。
上述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