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各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光伏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
单位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对于符合条件且自愿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位按照相关电力市场规则要求执行。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能源局规定的豁免情形外,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括《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工业百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13号),其中,将“推动光伏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
完成备案并接入县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
0.1 元/千瓦时的补贴”,修改为:“推动光伏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完成备案并接入
利用,推动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作为供热热源。原文如下: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河南省
电价政策挂钩。能效水平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要纳入负荷管控企业名单。高耗能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交易电价不受煤电基准价上浮20%限制。(三)加大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资金投入。优先推荐高耗能园区、企业
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广超低能耗、近零
循环利用,促进煤机装备、工程机械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
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原文如下: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能源管理的方式利用企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原文如下: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电价政策挂钩。能效水平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要纳入负荷管控企业名单。高耗能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交易电价不受煤电基准价上浮20%限制。(三)加大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资金投入。优先推荐高耗能园区
。(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81.推动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取得新突破,集聚相关企业800户以上、人才2万人以上。(牵头单位: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省林业局、省地矿局、省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110.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电力现货、绿电、绿证等交易。(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电网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压力,提升电网调节、新能源消纳和应急供电保供能力。积极推动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及提供辅助服务。对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每年按照新型储能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连续补贴4年。(牵头单位
配置效率。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保障,集中资源确保新型储能项目施工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第八条 重大项目支持。对新型储能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扶持。(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要强化光伏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支持以区为建设单元整区推进,做好光伏项目全链条、全
生命周期建设运营工作。鼓励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建立光伏发电应用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建设光伏项目,择优选取专业化企业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有序推进
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持续推动节能技术和节能机制创新持续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加强面向市场的绿色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挥市场化机制服务推动节能降碳作用,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制定实施《北京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实施《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