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将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
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市、省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能力(十九)稳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筑牢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两大生态屏障,完善沿海、沿黄、沿京杭运河“三带”生态网络。推进黄河口、长岛国家公园创建,加快构建以
破坏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监督考核。加强对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设区市要建立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褒扬激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市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补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实践。——坚持激励引导、绿色发展。充分调动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
)强化法规政策支撑。有序推进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乌江流域保护条例、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等制定修订工作。深入实施生态环保督察。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建立完善
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生态
目标评价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排污许可制、河(湖)长制、“三线一单”等环境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保护体系初步建成
、投入产出低的行业新增产能,推进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从源头杜绝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重复、盲目建设。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快优化存量,紧盯
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发展目标相结合,实现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协同发展,更好地支撑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源总量目标。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35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长2.8%;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