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
价格政策。结合实际抓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落实落后“两高
重要考核内容。加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配合省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筹抓好日常工作监管,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
确定用水价格。在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制修订过程中,充实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节能减排有关内容。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纳入重点行业排污许可。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不断深化督察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范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
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三)开展全民
因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国家重点支持、涉及重大民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原因或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在项目落实能耗平衡方案后,及时上报省发改委,申请支持,今年以来,我市已上报4个
)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完成“一江一湖四水”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
,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三十八)强化监督考核。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例行
。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严格监督考核落实以碳强度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三)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
节能减排预警监测和目标责任机制。完善预警监控体系,强化能耗强度和煤炭消费预警监测和督察考评。及时掌握并定期通报重点县区和重点耗能、耗煤企业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定期发布分级预警提示,采取分类调控措施。2.
,项目建设过程要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通过优化施工方式、截污治污、合理安排防护距离等措施,降低施工工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废液、噪声等影响。运行阶段,电源及输变电项目要做到强化管理
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市(区)、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市(区)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建筑、交通低碳化。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强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