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等。高质量举办经贸洽谈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加快跨境电商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持续推进"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系列行动,建设公共海外仓60个以上。(责任单位
区县投产新型储能项目2个以上,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累计光伏并网3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60.5%以上。原文如下: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
《关于 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要实施风光功率预测考核,将风电、光伏等发电机 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各地区能源局随后纷纷发布了本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 施细则》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
至 2024 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 16.2%,其中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市场规模预计为 6.5 亿元,风力发电功率预测市场规模预计为 6.9 亿元。市场格局方面,国能日新为行业龙头,2019 年公司在光伏
4月19日,人民日报产经版刊发整版报道《国家电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让更多绿电供得上用得好》,深入展现国家电网公司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源网荷储各环节协调联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创新实践
%的风电和67%的光伏发电分布在苏北地区,富余电力需通过跨江通道送至苏南地区消纳。“受生态保护、成本等因素限制,长江江苏段很难再新建其他跨江输电通道。扬镇直流工程相当于把‘小石桥’改造成‘大跨桥’,投运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简化项目审批(备案)程序。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建立风电、光伏项目集中审批绿色通道,优化
发改部门提出申请并告知电网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推进风电光伏项目与用户直接交易或使用。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
3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加快推进光伏高质量发展,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到
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风光倍增”,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整县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对2022年1月
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农户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推进一批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对制造业企业投资300
工程,成昆复线配套供电工程。第三节 推动农网升级改造以安全可靠供电为底线,保障民生为重点,持续建设新型城镇配电网,逐步将独立光伏、小水电自供、区域外供电区纳入农网改造范围,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持续
贡献奖励。对于引荐的三新经济项目,按新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投产1年内地方贡献总额的20%奖励引荐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新能源领域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优先
建设智能光伏电站和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提高新能源的智能化生产水平。加大综合能源开发力度,重点建设用户侧冷热电三联供、热泵、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等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开展基于电网、储能、分布式用电等元素
准入审批。优先保障安居工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民生工程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项目用地,坚决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的项目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处置数量挂钩,加大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力度,坚持“以存定增”,拓宽土地供给路径,缓解增量保障压力,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定期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县(市、区)适时适度
探索建设光伏一体化建筑、光储直柔建筑、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虚拟电厂和氢能综合应用等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
新能源推广和应用,到2025年引导建设完成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工业园区”、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服务业集聚区”、10个“新能源应用示范美丽乡村”,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的建设奖励。加快公共机构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