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河南省新能源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将新能源配套建设的储能设施转化为独立储能项目管理,并享受独立储能政策。
10月9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试行电费补偿机制等有关事项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公告称,为支持独立储能电站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广东省当前实际情况,决定对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试行电费补偿机制,年度补偿标准统一为100元/千瓦(含税)。
日前,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有关事项”征求意见。《通知》明确,统调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和独立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起,纳入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简称“两个细则”)。
8月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独立储能加快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强化统筹支持新能源租赁独立储能容量。为促进新能源配建储能集约、高效、安全发展,自2024年9月30日起,未开工新能源项目需配建储能的,鼓励优先通过租赁方式配置储能,不再单独配建容量低于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的储能设施。
7月1日,甘肃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甘肃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结算试运行暂行V3.1)(征求意见稿)》(包括管理实施细则、运营细则、结算细则、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背景下,电力系统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根据山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装机达80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装机占比达50%,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装机占比达60%以上,对电网灵活调节能力提出更高的需求。
3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新型储能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电化学、压缩空气、全钒液流、飞轮等形式的储能项目。新型储能按电力市场主体类型分为独立储能、电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三类。
近日,全球极具创新力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中标建德储能项目,即将交付液冷储能系统 SunTera。该50MW/100MW电网侧储能电站位于浙江建德,首批55MWh,建成后可有效促进当地新能源消纳,提供电网辅助服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月27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制定支持独立储能发展先行先试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表示,参与竞争的独立储能电站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0MW、满功率持续放电时长不低于4小时,2024年1月1日前省级批复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可放宽至不低于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