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
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
〔2021〕109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政策文件,为更好适应新能源发电调峰需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充分发挥
电价和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排灌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三)我委将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逐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二、完善机制
(一)除
工作。 提高城乡清洁化取暖水平。依托北方地区清洁采暖等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城市建筑用能清洁改造。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6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区
目标。推进清洁高效燃煤热电联产替代燃煤小锅炉供热、实施纯凝机组供热改造,十四五期间供热改造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
五是灵活性改造目标。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灵活性改造2亿千
。优化整合供热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区域供热互联互通,提高供热资源利用效能;合理集中分散热负荷需求,发展长输供热技术,扩大供热煤电集中供热范围和供热规模;推进高效清洁热源替代能耗高、污染重的燃煤小热电
,推动整合农业和光伏资源,开展华明街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钢铁等高耗能企业内部和工业园区,积极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构建源网荷储柔性互动协同消纳平台,聚合电动汽车、电采暖、可控负荷等
燃煤机组调峰能力。在用电侧,鼓励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推动可调节负荷资源纳入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宣贯有序用电和需求响应相关政策,提升需求侧管理质效。春节期间完成填谷需求响应负荷不低于10万千瓦,度夏
安全、环保、能效运行水平等技术条件,也要充分考虑人员安置配置、运行维护成本等应急备用保障条件,科学论证分析。
四是供热改造目标。推进清洁高效燃煤热电联产替代燃煤小锅炉供热、实施纯凝机组供热改造,十四五
分散热负荷需求,发展长输供热技术,扩大供热煤电集中供热范围和供热规模;推进高效清洁热源替代能耗高、污染重的燃煤小热电。推进纯凝机组实施供热改造,挖掘现役热电机组潜力,充分发挥存量机组供热作用。
三是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东北地区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加强兵地协作,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参照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科学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
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意见》原文如下:
中共中央 国务院
、汾渭平原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东北地区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加强兵地协作,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参照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科学调整
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足额供应。采暖期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取暖需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网,燃气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
,切实抓好钢铁行业采暖季期间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相关城市制定钢铁错峰生产方案,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对钢铁压产量和错峰生产措施逐一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结合企业能源消耗、环保绩效、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等因素
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储能、储热、热泵、综合智慧能源系统等技术应用,探索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分时时段划分,进一步扩大
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以及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工业企业实施绿色电价政策。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