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要求,现就本市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
1月7日,上海物价局发布《关于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3.11分钱(含税),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048元,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2.1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
据新华社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人民币,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半工商业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