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能源〔2016〕27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6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6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44号)、《国家
〔201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7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2619
省分行、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发布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发改能源【2017】341号)。文件中指出,用3年时间在所有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利用村内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其他设施建设村级光伏发电
、湖南、河北)增补规模超过500MW,2017年不再安排规模指标。
2限电严重地区不安排指标2016年的规模指标中,甘肃、新疆、云南三省份,就由于限电严重而取消规模指标的分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
、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中也强调: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的省(区、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含已纳入规划或
详细说明。规划于4月中旬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组织评审修订后予以反馈,并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发布。 (三)甄别增量项目。试点园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
达到15%和20%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54号)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
索比光伏网讯:世纪新能源网报道:今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各省(区、市)发展
2016年增补指标的发放再统一发文,而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名单执行,但进入增补规模的项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事件2:1月5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可输送400亿kWh电量入湘,能满足整个湖南省四分之一的用电需求。
事件21:3月13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开始申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开始申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7〕17号),要求各省发改部门、电网公司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