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多。光伏发电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较高,我市林地面积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广,可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光伏发电、风电项目用林和涉水等方面政策日益趋严趋紧,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限制了新能源项目发展。总的来看
10月12日,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六安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规范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具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新建建筑和设施应预留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条件,鼓励
9月1日,*ST中潜披露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正在努力寻求业务转 型,改善公司经营现状,正式宣布跨界光伏新能源赛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新能源(包括
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开发、投资、建设、运营、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光热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产品
7月2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提出:为确保光伏项目依法合规建设,请你们组织市级自然资源、水利(涉水项目)、林业(涉林项目)等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是,一些地区人为束窄、挤占河湖空间,过度开发河湖资源等问题仍然存在,与水争地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河湖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风雨廊桥名义开发建设房屋建筑、河道
用途管制、规范处置涉水违建问题、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等6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包括2条,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
5月13日、27日,水利部网站先后两次对江苏省天岗湖光伏等碍洪问题视频核查整治工作进行了报道。
根据报道,该项目为国家能源局2017年批复的光伏发电领跑项目,2017年开始实施,分2期建设,共占
水面约9平方千米,占泗洪县境内天岗湖水域面积约70%,已办理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但未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根据要求,要在5月底前完成对占用湖泊行洪通道的光伏设施、围网拆除;在12月底前
4月2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详情如下:
四川省
各类自然公园。协同开展沱江流域生态廊道和沱江干流两侧岸线1公里范围内区域生态岸线建设,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协同制定和联合实施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加强涉水空间管控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
手续。严禁以风雨廊桥等名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房屋。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
另外安排了200MW、500MW储备容量。 【政策】江苏姜堰区:严控涉水光伏审批 部分地区严禁发展 近日,江苏姜堰市政府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许可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对光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水利站: 为规范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涉水行政许可的可操作性,我局制订了《泰州市姜堰区太阳能光伏
据水利部消息,近日,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对江苏省天岗湖水面光伏项目、围网养殖等问题进行了视频核查,并督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伍海平,江苏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张
春松参加了核查。该核查是为贯彻落实水利部进一步做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而展开的。
核查组观看了天岗湖江苏省泗洪县境内水域航拍视频,听取了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光伏、围网(圈圩)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