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洋三所”)所长蔡锋、厦门市海洋发展局一级调研员池信才、厦门日光山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政宗一行莅临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考察,一道新能董事长、总裁刘勇,高级营销副总裁黄卫红、副总裁周宪彪等陪同。
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公布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16个试点项目总规模达1.772GW。
为进一步拓宽能源绿色发展的创新思路,光伏走向海洋,乃至挺进深远海将会是我国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的必然趋势。针对我国海上光伏的发展现状,以及项目开发环境、装备能力,中能传媒采访了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西北院”)副总经理李蒲健。
9月30日,山东省海洋局发布《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与围海养殖、盐田、电厂温排水区、风电场等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用海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及用途管制要求,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牡蛎礁、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分布区及法律法规、规划明确禁止的海域内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继续执行,作为项目用海审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30日,山东省海洋局发布《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与围海养殖、盐田、电厂温排水区、风电场等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
我国大陆海岸线长1.8万公里,按照理论研究,可安装海上光伏的海域面积约为71万平方公里。按照1/1000的比例估算,可安装海上光伏装机规模超过70GW¹ 。
出台新能源发展空间布局专项规划,重点支持利用油田、盐田等土地资源,建设新能源项目。拓展海域立体利用空间,鼓励利用近海滩涂区、围而未填海域等区域建设海上光伏项目;鼓励利用已建成码头、防波堤及调整后的闲置锚地、划而未用锚地等建设分散式清洁能源项目。争取建立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上地热项目(南港)涉海审批市级“绿色通道”。
出台新能源发展空间布局专项规划,重点支持利用油田、盐田等土地资源,建设新能源项目。拓展海域立体利用空间,鼓励利用近海滩涂区、围而未填海域等区域建设海上光伏项目;鼓励利用已建成码头、防波堤及调整后的闲置锚地、划而未用锚地等建设分散式清洁能源项目。争取建立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上地热项目(南港)涉海审批市级“绿色通道”。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燃气机组建设工程等八个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海上光伏建设工程行动》明确,打造技术先进、生态友好、智慧融合的“环渤海、沿黄海”双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
积极发展“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在鲁北盐碱滩涂地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结合渤海气田登陆点和LNG接收站建设,布局建设燃气机组,打造“风光燃储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2022年,开工建设20万千瓦左右;2023—2025年,开工建设8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在运“风光燃储一体化”燃气机组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2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