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机械化改造,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采出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继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矿山
。以规模化开发、大规模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多元化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快建设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实施崇礼零碳奥运专区、奥运光伏廊道、风光储输一体化等示范工程,建设低碳城镇和绿色能源县、乡、村
煤炭资源输入和综合利用。有序开发利用内陆河流域水能资源,加快推进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前期论证工作。推进建立风、光、水、火及其他能源协同开发、优势互补的多能互补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探索高效、可靠、清洁的
城镇,探索建设风光储联合示范工程,拓展风电就地消纳的途径。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2.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依托河西及中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利用既有输变电设施就近发展光伏发电
、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前期论证工作。推进建立风、光、水、火及其他能源协同开发、优势互补的多能互补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探索高效、可靠、清洁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建成酒泉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逐步实现与中东部电网
;在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城镇,探索建设风光储联合示范工程,拓展风电就地消纳的途径。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2.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依托河西及中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利用既有输变电设施
周边地区煤炭资源输入和综合利用。有序开发利用内陆河流域水能资源,加快推进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前期论证工作。推进建立风、光、水、火及其他能源协同开发、优势互补的多能互补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探索高效、可靠
,完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链;在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城镇,探索建设风光储联合示范工程,拓展风电就地消纳的途径。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
2.有序发展太阳能发电。依托河西及中部太阳能资源
建立风、光、水、火及其他能源协同开发、优势互补的多能互补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探索高效、可靠、清洁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建成酒泉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逐步实现与中东部电网直流互联和大容量、远距离、高效率电能
分散式风电场建设。结合风能资源配置,引进能源密集型产业和风电设备制造项目,完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链;在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城镇,探索建设风光储联合示范工程,拓展风电就地消纳的途径。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
区启动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承接周边地区煤炭资源输入和综合利用。有序开发利用内陆河流域水能资源,加快推进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前期论证工作。推进建立风、光、水、火
,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定西、天水等地分散式风电场建设。结合风能资源配置,引进能源密集型产业和风电设备制造项目,完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链;在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城镇,探索建设风光储联合示范工程
区启动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承接周边地区煤炭资源输入和综合利用。有序开发利用内陆河流域水能资源,加快推进玉门、肃南抽水蓄能电站前期论证工作。推进建立风、光、水、火
,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定西、天水等地分散式风电场建设。结合风能资源配置,引进能源密集型产业和风电设备制造项目,完善风电设备制造产业链;在距离风电场较近的城镇,探索建设风光储联合示范工程
支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的大背景下,统筹使用京津冀可再生能源建设指标,统筹大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建立京津冀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统一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能源局
印发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提出到2020年京津冀三地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分别达到10%。为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效
支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的大背景下,统筹使用京津冀可再生能源建设指标,统筹大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建立京津冀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统一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能源局
印发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提出到2020年京津冀三地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分别达到10%。为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效
,统筹使用京津冀可再生能源建设指标,统筹大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建立京津冀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统一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
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提出到2020年京津冀三地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分别达到10%。为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效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充分利用京津冀协调发展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