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周边地区绿色能源消纳基地。立足氢能发展基础,加快推进上游煤焦化制氢和风光制氢等制备项目、中游制氢加氢一体站和油气电氢四位一体综合能源岛等加注项目,下游氢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项目进度,形成上、中、下游的
氢能全产业链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大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供热燃煤锅炉排查拆改,建成区全面淘汰65蒸吨/小时(不含
企业现有天然气锅炉改为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的工业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储存利用等技术对外供暖。加快“水、电、气、热、冷”多能互补控制、高效协同,实现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
园区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绿色技术产学研合作联盟,构建面向企业需求导向的产学研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光伏、氢能、节能环保等行业领军企业搭建绿色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园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
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完善新型电力系统能力与体制建设,建设智能化电力调度运行体系,加快电力调峰、调频和调压等能力建设。3.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
发展氢能。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制氢环节,充分利用丰富的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化焦炉煤气、化工尾气变压吸附制氢工艺,降低制氢成本,加速推广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及应用,打造全国工业副产氢
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确定新能源发展重点方向,合理有序开发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核能、氢能等新能源,推动新能源多元化推广应用。鼓励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采用渔光、盐光互补等模式或者结合矿山修复、生态修复等
浪费,推动开展“光盘行动”。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减少采购、物流、储存、消费等环节的食品浪费。第三十五条【生活垃圾处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金融投资机构、各类储能解决方案等;数字能源赋能技术电化学储能技术等;光储充及配套设备等;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等;数据中心及设备软件等;数字能源新型电力系统等;氢能与氢燃料电池氢气制备、储存与安全检测技术
模式;●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应用前景。突破性制氢技术发展论坛为加快全省氢能产业发展,优化全省能源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本次活动 拟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对氢能产业技术的发展突破进行专业分享,加大氢能对经
基础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协同推进数字经济、低空产业、未来产业等发展。紧盯汽车首位产业,发挥区位配套优势,加快打造全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全国知名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自主创新和产业化
创建,加强粮食行业安全风险管控。抓好全市粮食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及加工等全链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安全储粮。责任领导:郝德文、吴景春责任科室:仓储科、能源科18.积极关注中央和省关于
》明确,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
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关键环节
绿色新兴产业集群。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核电、储能产业配套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我市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和闽南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研制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和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东山光伏基地建设,形成从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到系统集成、电站工程总承包的产业链。探索布局海上风电制氢、化工副产制氢等氢能产业基地,发展氢燃料水陆智能运输装备,构建形成“制氢—加氢—储氢
踪系统等; 风能发电技术和设备,涵盖风力发电机、塔筒、叶片、
变速器等关键部件; 水能发电技术,如小型水力发电站设备和技术;地热发电技术和设备,包括地热井开发、蒸汽提取系统 等; 氢能与氢燃料电池
、钠硫电池、流电池等; 物理储能技术,包括抽水蓄能、压缩空气能量存储、飞 轮储能等;
热能储存解决方案,如相变材料储热、高温熔盐储能等; 储能安全与消防等; 充电桩及配套元器件,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新能源产业发展环境。同时,氢能作为一种洁净环保、可储存、可再生的二次能源,具有来源广泛、大规模存储稳定等特点。当前,全球范围正兴起氢能发展热潮,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也已具备较好的基础,技术不断升级迭代,预计将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