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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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到2025年底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70%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09:02:04

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20%以上,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70%,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8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
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宁夏: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1-15 08:55:27

和备案机关可视需要组织核查备案(核准)后2年内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按审批权限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废止的新能源项目,对于开工

上海:储能充放电价格锚定煤电基准价浮动,最大-50%~+20%!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13 15:47:51

基准上网电价上浮20%;2)非迎峰度夏(冬)期间充电价格:煤电基准上网电价下浮10%,放电价格:煤电基准上网电价。3)给予储能容量电价对纳入本市年度建设计划,未与新能源项目开发企业达成租赁容量服务协议的
独立储能电站,可阶段性给予容量补贴,容量补贴水平将综合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次数、参与市场化交易收益等情况明确。2、新建(改扩建)陆上风电场:配储20%*4h2025年1月1日起,新开工(含升级改造

云南某光伏电站:接网工程环评未批先建,被罚款!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5-01-13 14:19:22

整改的事实。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2024年
、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

甘肃:优化大基地和光伏项目空间布局 合理安排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时序来源: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12-27 09:16:46

6.5米。各地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开工(停工)项目严格按建设标准建设。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能源局2024年12月23日
项目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时序。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在全省基本草原最新优化调整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现行管理范围认定)、Ⅰ级保护林地。原文如下

天津: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准、开工、并网风光项目,按规调整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12-15 08:05:10

项目开发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开发企业建设的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经与电网企业协商同意,可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取得电力接入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
12月12日,天津发改委发布《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各区在满足存量项目“风电项目开工率、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完成率”均超过50%的前提下,在指导开发规模内,按时序开展项目申报

未批先建,青海一光伏项目被通报来源:青海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4-12-13 10:01:38

瓦光伏建设项目因未落实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被列为典型案例。青海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国能低碳(海北刚察)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光伏项目未落实相关审批手续,造成生态环境影响。主要问题 (一)未

光伏延期潮蔓延,隆基绿能芜湖组件项目推迟至2026年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4-12-12 09:01:29

,变更用于投资建设芜湖(二期)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但截至今年10月底,该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该公司解释称,受到光伏行业周期性供需错配的影响,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行业整体开工率不高,且公司组件

《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发布!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29 09:54:48

碳排放关,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
,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

湖北“驭风行动”正式方案下发!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11-16 12:26:27

用地。要充分利用零散存量建设用地,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确需占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鼓励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严格落实占补平
一个整体,由县(市、区)发改局核准,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核准机关及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实施方案内有关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做好协调服务,督促项目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