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00元增加到35100元,为促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乡村
社区、新郑具茨山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电网改造任务。扎实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实现农村机井全部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动力电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农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全面高于
,增强高原粮仓自我平衡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完善线上网络、线下网格监测预警体系,动态调整“一户一策”帮扶举措,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动态
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
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
政策2024年1月2日前,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对脱贫地区上报的符合条件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抓好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措施的落实
规模较去年“只增不减”。(六)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1.配合县直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吉农组〔2022〕8号),着力提升帮扶实效,从
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生态、社会帮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14个方面推动加快发展。2.配合县发改局加强易地搬迁后续
居民屋顶光伏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 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统一规划建设屋顶光伏工程, 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鼓励光伏发电项
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用地结构。新建工业项目和经批准实施易地搬迁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园区生产建设。除园区扩区外,园区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园区外存量工业用地不再审批增加容积率。鼓励
利用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废弃地整治、易地扶贫搬迁后产生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空闲农房等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农村
人”穷山僻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
发展,推动清洁能源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持续抓好教育帮扶、易地搬迁、医疗健康、乡村建设、消费帮扶等项目,不断提升和巩固帮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