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县光伏扶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批)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县光伏扶贫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批);
2.2建设地点:嫩江县境内;
2.3项目规模:嫩江县各乡镇共
5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能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 3)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有两个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两个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 (h)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
具备建筑机电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业绩满足: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
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造,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本体、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包括接入系统设计
东方环晟621.54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标书编号:FZK2017-2-489 3、招标范围:中标单位负责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含组件)等内容的全部建设,包括
:中标单位负责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含组件)等内容的全部建设,包括光伏发电系统、电气公用系统、接入系统、集控系统接入,调试、验收、并网发电。同时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接入方案、接入批复
(1)设计资质: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或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运营等相关内容,施工方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