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山西发改委印发《关于2025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产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机制电量总规模:55.0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4.17亿千瓦时,光伏40.89亿千瓦时。上限比例:风电、光伏均为80%。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大同1561小时;朔州、阳泉、吕梁、忻州、长治、运城1423小时;太原、晋中、临汾、晋城1283小时。
11月19日,新能源云发布2025年浙江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组织公告,公告指出:本次参与的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统调新能源项目和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1月13日(含)全容量投产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无需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项目需于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1月13日(含)期间并网。
根据通知,本次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按风电、光伏两个类别,分类组织竞价、出清。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均为125%。
11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兵团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存量项目补贴项目:机制电量30%,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50%,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70%。竞价区间:暂定0.15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师市电网企业暂不能组织竞价的,机制电价参照自治区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执行。
11月13日,浙江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统调新能源项目和2025年6月1日(含)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全容量投产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近日,山西136号文承接文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试行)》、《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试行)》陆续下发。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上网电量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按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确定为0.332元/千瓦时。机制电价:首次竞价上限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格确定为0.332元/千瓦时,下限为0.2元/千瓦时。
11月11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2025—2026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机制电量竞价参考总规模98.77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为82.32亿千瓦时,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为16.45亿千瓦时。(三)未尽事宜,根据《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海南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实施细则》执行。
11月12日,青海公示2025年青海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光伏机制电价0.24元/度,入围项目23个,机制电量1124999.999兆瓦时;从入围项目来看,包括16个分布式光伏项目,7个集中式光伏。根据《2025年青海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机制电量规模:本次竞价的机制电量总规模22.41亿千瓦时,其中,风电6.33亿千瓦时,光伏16.08亿千瓦时。竞价限价水平: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24元/千瓦时。执行期限:12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计。
11月11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竞价申报电量规模按照不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设定,如全部竞价项目申报电量低于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机制电量总规模相应缩减。单个项目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高于其预计年度上网电量的90%。
单个项目竞价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高于其预计年度上网电量的90%。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根据《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规定,现就做好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价范围2025年6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之间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