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其中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工程建成
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
3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前印发《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指出,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和气电等新能源、清洁低碳
、集成电路、硅能源、超高清视频显示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扩大技术改造信贷规模。继续加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对江门、惠州、肇庆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
解决中小微企业诉求、困难。(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司法局、各区)5.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各商业银行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新
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6.降低企业融资担保费。2023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
打造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材料等产业新立柱,2025年底前新能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率先突破千亿元规模。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图谱3.0版本,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产
用户目录,精准保障重点企业用电安全。对承租我市国有物业的市场主体,给予3个月租金减免,引导集体物业、社会物业允许承租市场主体缓缴3个月租金并免收滞纳金。整合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引导银行
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支持建设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前提下,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
文章。28.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高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优化电价政策,支持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29.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
1月28日,内蒙古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工程建成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
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草局、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
项目数占比达70%以上,签“军令状”项目占比30%以上,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在新兴交叉、产业跨界、未来产业领域谋划一批科技示范工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建设科技型企业增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撑。实施高端创新资源服务山东计划,优化全省科技合作平台
区钦州港片区港口物流、专业物流发展,发展绿色生态运输模式,推广“多式联运”,加强物流资源整合。以政府为主导,加快新能源汽车普及,加快充电桩建设,形成以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等专用车辆充电基础
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设施为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完善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港口岸电基础设施。加快推广电动、氢能、天然气和车用乙醇汽油等
,合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鼓励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等行业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将保险资金投向
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生物医药、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先进储能材料、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等绿色产业布局,推进氢能产业化。着力打造一批
能源领域的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领域。截至2022年10月底,全省风电装机2290.15万千瓦,太阳能装机1592.09万千瓦,风光发电装机占全省总装机比重32.3%。民营企业等主体投资建设风电占全省
风电装机的30%左右、太阳能占比约60%左右,这是目前的情况。在今年组织的竞争性配置项目中,民营企业和混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占比达40%左右。为推动全省新能源领域扩大民间投资,将严格执行山西省《关于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