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活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9月22日,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印发《“光伏+工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开发区(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宝利鑫2022年新建光伏项目2OMWP单晶单玻600W太阳能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O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近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信局发布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关于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政策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对实际投运的新建储能项目,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使用单位一次性补贴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50万元。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区外的新建储能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万元。
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纳入自治区重点示范园区范围,享受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相关政策。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按照工业用地政策提供用地支持。
住建部、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苏州市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的50%。常熟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等四个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地区公共机构于2023年底前达成上述目标。
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电力保供项目优先调度,支持“光伏+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6月28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每年组织实施100项省级节能减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6月22日报道,台当局经济部门21日预告“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加速光电发展,将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筑物,在考虑到受光条件与可免除认定标准后,必须设置太阳能发电设备。待条例通过后,未来屋顶将成为“再生能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