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增长。严格执行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相关政策规定,逐步减少煤炭散烧,加快民用散煤利用基本清零。严格控制煤电发展规模,禁止新建自备燃煤机组,重点建设广东华润西江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
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气候投融资,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建立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将清洁取暖财政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整个北方地区,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
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新改扩建工业炉窑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优化天然气
从用上电到用好电。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做到同步接网、全额消纳、及时结算,切实提升农户收入。就近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
项目,新、改、扩建钢铁、化工、水泥等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推进城乡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到2025年,实现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以上,替代电量70亿千瓦时。
减少能源产业碳排放。加强
行业管理,推进电能替代。持续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推广工业余热集中供热,科学有序推进“散煤双替代”,在城乡结合部和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老旧城区,推广应用电锅炉、热泵、分散式电采暖,减少取暖用煤需求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入
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八
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
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环保关键材料、重要设备和产品广泛应用。2.推动能源低碳清洁利用。提高煤炭石油清洁利用水平。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强化武汉、襄阳、宜昌等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有序发展煤炭深加工。加大散煤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加快淘汰工业中小燃煤锅炉,推动工业企业开展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
。基本完成全市燃油供热锅炉、剩余农村村庄供暖散煤和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构建形成反应快速、处置高效应急保障体系。
三、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首都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建成坚强
政策机制,以电为主,因地制宜、一村一策,持续推动农村地区剩余村庄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基本实现剩余农村散煤采暖用户清洁采暖。
四、保障清洁油品安全稳定供应
优化调整油品设施布局,建立完善
减量替代。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建生物质锅炉不得掺烧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加强散煤使用管理工作,采暖期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推进
主城区煤电机组“清零”。新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能力2.5亿平方米,完成清洁取暖“双替代”改造548万户,实现我省北方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2755万千瓦,年均增速超过45%,全省
多重目标统筹平衡的考验。一是能源低碳转型压力较大。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问题较为突出,煤炭消费占比高出全国水平约10个百分点。国家要求我省煤炭消费减量10%左右,压减煤炭消费、降低碳排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