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标准。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等工作指南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严控光伏建设的质量要求和运行效率。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构)筑物应具有
有关政策。 (五)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第四章 现代服务业项目 本导则所称现代服务业项目是指总部经济项目、楼宇经济项目、现代商贸服务综合体
分布式光伏施工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既有民用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导则》、《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和《柯桥区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绍柯政办发〔2018〕61号)文件
完成《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古城规划设计与建设导则》,完成24个重点文保项目整改。
(九)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稳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面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技能提升工程
储能电站项目一期、隆基60万千瓦+30兆瓦光伏+储能项目,深化新能源+储能光伏电站储能配套改革,争取新能源+储能试点政策和项目同步落地。大力引导人人光伏农光互补水光互补、光热建筑一体化等分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合经信电子〔2016〕431号),现将2017年度合肥市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431号)、《合肥市
关于开展2017年度合肥市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补贴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合经信电子〔2016〕431号),市经信委将开展我市2017年度
兑现导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6〕431号)、《关于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资金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的通知》(合发改能源〔2017〕3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我市第二批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报工作
资金兑现导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6〕431号)、《关于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资金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的通知》(合发改能源〔2017〕3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我市第二批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