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燃料汽车、钒电池、微电网、多能耦合、碳捕集与封存等新技术应用示范。发布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实施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加强煤炭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等新技术应用示范。推进广元铝基材
、石墨等新材料基础研究。加强动力电池、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超算中心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十七)促进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推进
氢燃料汽车、钒电池、微电网、多能耦合、碳捕集与封存等新技术应用示范。发布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实施重点领域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加强煤炭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等新技术应用示范。推进广元铝基材
、石墨等新材料基础研究。加强动力电池、能源互联网、工业互联网、超算中心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十七)促进技术推广应用。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推进
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前置条件,要求申报企业、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清单之外的危险化学品
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前置条件,要求申请企业、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清单之外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材料。
为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问题,请你单位尽快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推广绿色农房。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和实施绿色建筑标识制度。 加强绿色低碳适用技术研发与推广。遴选和推广一批本省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目录,加快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打造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
推进,迫切需要开展节能技术与装备评价,加快推广和产业化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节能降碳更大突破。《通知》发布行业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提出节能降碳改造具体要求,这为加快节能降碳技术与装备创新、评价和
产业化工作提供了科学参考,将有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评价、示范和推广工作,有效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四是有效支撑节能评估工作。节能评估是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阶段,进行用能科学性、合理性
。对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着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对首次列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十、加强绿色金融政策保障。对获评上述省级及以上
一次性奖励5万元;次年通过监督审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首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着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对首次列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每个给予一次性奖励
,保持建筑领域的绿色信贷较快增长,逐步提高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至10%以上,不断增强保险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保障功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通知提出,结合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情况,因地制宜
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改进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享受税收优惠的方式,并依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研究落实将我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措施。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支持
,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对取得明显实效的地方、金融机构和企业给予表扬激励。
(二)加强能力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获取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提供便利,帮助金融机构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鼓励建设智能微电网。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建设一批工业节水标杆园区。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
达峰。重点控制六大高耗能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力争钢铁、水泥、电解铝、传统化工等行业尽早实现达峰。鼓励其他行业和大型企业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按照《国家重点推广的
低碳技术目录》选择适宜技术进行升级改造。
第二节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和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