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力度。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
五是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水价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将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开展节水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深度融合。完善节水推广机制,加大
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4号)等文件。积极创新区域推广模式,发布《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出台《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导则》,以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统筹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绿色
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目录》,完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体系。开展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评定工作,积极探索本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实施路径。完善建筑运行合理用能指南体系,组织编制《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调适导则
。预期目标是推广换电车辆10+万辆,换电站1000+座。
10月,河北、山东、江苏、云南、广西等都对电力市场化交易及电价做出了详细规定或者征求意见稿。针对发改委文件中的上浮比例,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其中
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大力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充电设施(换电站)、电动汽车等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储能应用
》(沪府办规〔2018〕24号)等文件。积极创新区域推广模式,发布《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出台《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导则》,以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统筹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绿色基础设施等
技术目录》,完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体系。开展上海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评定工作,积极探索本市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实施路径。完善建筑运行合理用能指南体系,组织编制《上海市既有公共建筑调适导则》,引导建筑
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目录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大力推进5G基站、数据中心、充电设施(换电站)、电动汽车等储能多元化应用。推动储能应用与电网协同发展,探索运用数字化技术对分
。
15.加强储能全产业链建设。加强省内储能制造企业与新能源储能项目对接,促成一批产业上下游战略合作,大力推广储能应用,以示范项目带动形成全省储能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储能集成、运行检测全产业链,重点培育杭州
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建设一批工业节水标杆园区。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建设。鼓励钢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科学有序兼并重组。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支持产业向符合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保升级、总体降耗等条件的地区转移。
五)构建完善绿色供应链。推动绿色产业链与绿色供应链
据EESA不完全统计,2021年10月我国共颁布了32项储能相关政策,其中国家政策11项,地方政策21项。
本月政策热点
取消工商业目录
销售电价
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文件中提到取消在工商业用户侧储能商业模式下,项目盈利主要是基于目录电价机制下的峰谷电价
、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建设一批工业节水标杆园区。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建设。鼓励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企业积极参与
兼并重组。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支持产业向符合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保升级、总体降耗等条件的地区转移。
(五)构建完善绿色供应链。推动绿色产业链与绿色供应链协同发展,引导企业构建数据支撑
。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园区建设。鼓励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企业积极参与矿山修复,加快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等搁浅资产
内河与沿海老旧船舶电动化、绿色化更新改造和港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科学有序兼并重组。落实《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支持
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三十三)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