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助推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竞争性项目支持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
二是顶格推进招商引资。坚持产业链精准招商,成立专门招商队伍,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加快
帮扶政策体系,抓好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帮扶,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61个集中安置点的后续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答卷。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脱贫带动作用,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7.6万千瓦,覆盖全省110个县(市、区),惠及40.4万户贫困群众,扶贫电站规模和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完成53个贫困县、6492个
6820万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比降到67.6%,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1.2%。
能源助力脱贫攻坚交出亮丽答卷。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脱贫带动作用,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7.6万千瓦,覆盖全省
110个县(市、区),惠及40.4万户贫困群众,扶贫电站规模和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完成53个贫困县、6492个贫困村、85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电网改造任务。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扎实推进
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
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加强考核监督,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提高乡村振兴
公顷,为项目落地留足空间。争取中央项目资金22.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4亿元。全年签约项目129个,增长38.7%,总投资1034亿元,增长146%。由于项目储备不足、疫情冲击、房地产投资下降
空间有效拓展。
第五,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全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不摘,选派帮扶干部1059人,投入资金5亿元,实施扶贫项目924个,重点监测帮扶对象始终保持动态清零。推进农业产业
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开展定期核查,实行动态清零。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巩固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成果
增减挂钩实现跨村组区位调整机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力度,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支持广东与
,支持苗岭、武陵山区、赤水河流域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大对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清水江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实施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实施生态恢复。优先支持
、保供稳价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四)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
工程项目,重点用于中老铁路沿线开发、赤水河等重点流域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兴水润滇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循环化改造、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及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等建设任务
可持续发展主题,开展水源涵养能力提升、绿色产业培育、精准扶贫脱贫、创新能力提升四大行动,实施流域水生态改善、文化旅游产业培育等重大工程,加快建 设承德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环京津
支援、园区共建等方式,结合扶贫、科创、文旅 、康养等探索生态补偿新形式、新方法,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地补偿机制研究,不断完善京津冀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保护京津水源安全。完善省内主要河流跨界
试验区加快经验复制推广。出台气候投融资综合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市场资金引导机制,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完善绿色债券配套政策,发布相关支持项目目录,有效引导
社会资本支持应对气候变化。截至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11.95万亿元,其中清洁能源贷款余额为3.2万亿元,绿色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达8000亿元,位于世界第二。
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