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与西藏自治区政府于6月16日在拉萨举行会谈,双方围绕落实中央治藏方略、深化央地合作展开交流,并签署金沙江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投资开发协议。西藏方面肯定华电在清洁能源开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贡献,期待其加大在藏投资,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华电表示,作为在藏投资和装机规模最大的发电央企,将在“十五五”时期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全力推进川藏战略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强化能源保供、生态保护与社会责任履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198字)
今年以来,华能江苏公司锚定海上风光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方向,统筹施策、一体推进。项目由华能江苏公司牵头,华能江苏清洁能源分公司负责,对外主动加强与南通市各层级主管部门对接联动,对内成立专项攻坚专班,逐项梳理任务清单、紧盯时序进度,在海上光伏资源竞配中攻坚克难,成功斩获项目开发权。 项目选址位于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电场范围内,这里是集团公司首个海上风电场、亚洲首座3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如东R12“风光
德国光伏与风电开发商JUWI宣布启动战略重组,计划在本土裁减280名员工,并精简管理层架构,新组织结构将于2026年10月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源于多重行业压力:德国及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竞争加剧、招标电价持续走低、运营成本上升、电网接入资源紧张,导致整体利润空间显著收窄。公司管理层指出,严峻的国内外能源市场环境叠加结构性挑战,迫使企业优化组织结构。为此,JUWI将重新聚焦高增长潜力的市场与核心业务板块,旨在提升运营效率,增强长期竞争力。
富士康(鸿海科技集团)与全球投资机构布鲁克菲尔德(Brookfield)达成战略合作,拟在越南联合开发总装机容量达1吉瓦的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项目,涵盖风电、光伏及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旨在为富士康在越南的生产基地及其本地供应链提供长期、稳定、高性价比的清洁电力支持。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制造服务商,富士康在该领域市占率超40%,并为苹果等国际品牌供货。双方将通过长期购电协议(PPA)保障电力消纳,并共同负责项目投资与资产运营管理。合作亦反映出在越南政府政策推动下,当地企业对可靠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上升的趋势。(199字)
6月9日,湖南发展公司与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签署《湖南发展宁远县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拟在宁远县冷水镇、东溪街道等地建设总装机容量不少于200兆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额约6亿元。该协议属投资意向性质,尚未经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审议,也未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告明确指出,项目后续能否正式实施,取决于可行性研究、政策支持、土地落实、电网接入及投资决策结果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此举系湖南发展拓展新能源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旨在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地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10日发布公告,确认成功获得丽江市三个新能源项目开发权,分别为古城区九东风电场(70MW)、华坪县马鹿光伏项目(80MW)和温泉光伏项目(80MW),总装机容量达230MW。上述项目均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根据规划,九东风电场建设工期为12个月,两个光伏项目工期均为8个月。云南能投将加快推进各项目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尽快启动建设。此举标志着公司在云南省新能源领域布局进一步拓展,有助于提升清洁能源装机规模与区域电力供应能力。(198字)
合盛硅业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旨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增强流动性支持,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合规用途,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此举背景是公司经营压力显著加大:2025年营收同比下降23.20%至204.99亿元,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达-29.91亿元,主因工业硅、有机硅等主要产品价格下跌及资产减值计提;其中工业硅与有机硅收入分别下滑34.05%和21.52%。截至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达64.96%,同比上升1.76%,且资本性支出持续高位,部分光伏产线建设暂缓。公司提示,若行业景气低迷、授信收紧或技术迭代滞后,可能加剧偿债与资产减值风险。2026年一季度盈利亦大幅承压。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多用户绿电直连和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政策要求,规范自治区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工商业用户直接供电的开发与管理。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适用对象涵盖算力设施、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零碳园区、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等八大类负荷主体。文件突出“以荷定源”原则,强化源荷匹配、规划统筹与安全运行,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细化项目申报、投资模式、计量交易、绿电溯源及价格机制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推动绿电高效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协同发展。(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