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建局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所有新签订设计合同的建筑须全面执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通知要求新建建筑优先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屋顶条件受限的,应在项目用地红线内适宜场地补建。对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选用太阳能热利用或空气源热泵系统;超高层或因安全、消防等原因确难实施的项目,须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光伏系统须纳入建筑工程全流程管理,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建设、设计、审图及监管单位均被压实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加强全过程监督与指导。(198字)
截至2026年5月,广东省已并网分布式光伏规模达48.39GW,在建规模3.65GW,剩余可开发容量高达104.78GW,整体市场潜力巨大。从区域分布看,佛山、东莞、广州、惠州等珠三角城市为装机主力,六市合计占比超一半;存量装机前三县区均位于佛山。2026年上半年新增并网5.695GW,同比下降63.47%,东莞、佛山、梅州居新增前列。在建项目集中于广州、佛山、清远,工商业分布式占主导,“光伏+”及光储充项目占比显著。资源潜力方面,广州、深圳、佛山可开发容量居前三位,多县区超1GW。电网承载力评估显示,76个县区属“绿区”,46个为“黄区”,仅1个“红区”,消纳压力总体趋缓但仍存挑战。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清单。该机制依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系列文件设立,旨在通过规范价格结算方式,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清单项目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省、市两级能源部门与电网企业联合核实、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确认。针对前期漏报项目,相关企业须于8月底前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补报材料;各地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审核与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后续将由省级部门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复核,统一印发增补清单。
广东能源集团于7月7日启动2026年光伏组件第二批集中招标,总采购规模暂定170MWp,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139MWp)用于江苏泰州粤电姜堰渔光互补项目,标段二(31MWp)用于浙江杭州富阳区鹿山街道集中式光伏项目。招标范围包括N型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配套连接器、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交货时间分别为2026年9–10月(标段二)和2026年10月–2027年3月(标段一),最终数量及调配权归招标人所有。每个标段限中1家供应商,允许兼投兼中,但须全容量投标,组件功率组合需满足尺寸与边框规格一致性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光伏组件制造商,禁止关联企业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
TCL中环斩获广东能源集团2026年679.87MW光伏组件集采三大标段第一候选人,全系N型双面组件适配农光互补、滨海风光等复杂场景。依托原生BC旗舰系列与C2场景化新品、1600+项BC专利及GW级柔性产能,持续领跑华南央地合作高效光伏赛道。
广东省能源局于2026年7月发布通告,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依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导则,经专业评估,全省共106个镇(街)被划为消纳受限区域,覆盖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湛江、茂名、清远等7个地市的23个县(市、区)。这些区域在分布式光伏承载力查询平台中标记为“红色”,对应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为“受限”。其余地区预警等级为“良好”或“一般”。通告旨在引导光伏项目科学选址、有序建设,缓解配电网接入压力,促进源网协调与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具体可接入容量信息可通过属地供电营业厅或省级查询平台获取。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广东能源集团于2024年6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光伏组件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总规模达679.87MW,划分为四个标段。TCL中环中标标段一、三、四的第一候选人,协鑫科技中标标段二的第一候选人。各企业投标单价集中在0.721至0.744元/瓦区间,反映出当前大型国企集采对高性价比产品的倾向。交货期按标段分批安排:标段一为2026年7月至12月;标段二为2026年7月至10月;标段三延至2026年12月至2027年4月;标段四为2026年8月至12月。此次集采是广东能源集团面向未来两年光伏项目建设的关键设备采购,体现了其规模化、分阶段推进新能源装机的实施节奏。(199字)
广州市南沙区150MW分布式光伏廊道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于6月18日公示,招标人为广州南沙中洲建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拟在约128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公共道路两侧水泥路面安装分布式光伏板,构建光伏廊道,直流总装机容量为150MWp。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式,接入电压等级为0.4kV,配套110kW或30kW逆变器及箱变。EPC承包范围涵盖前期手续办理(含备案、电网接入批复、临时用地及复垦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与运输、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及质保服务等。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建八局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牵头,联合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单价约为3.446元/W。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办法明确,年能源消费量超5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超200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标、用能设备能效未达国家标准二级、设施到期更换、采用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及数字化智控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以及预算不足或申报专项奖补的项目,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办法界定了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三种主要类型,细化了项目储备、采购、实施、资金与资产管理等全流程要求,并强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公开透明原则。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