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企业及有关建设企业等能认真遵守国家能源政策要求,规范开展经营,积极做好并网服务及电费结算等工作,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全额消纳情况良好,未出现弃光等问题,全省光伏发电行业生产及开发秩序总体情况良好
排查,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在自查基础上,并结合2017年可再生能源政策落实及并网运行情况专项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5月起,我办组织专家对淮安、扬州等地有关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从专项监管情况看,电网企业
托的建筑物,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使用或租用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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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接入与并网结算:征求意见稿中仅提及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
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这个时间应包括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限要求)。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上网容量不超过50%)运营模式的项目电网公司对实际上网功率超出其备案容量50%部分
永久性建设用地不再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
◆东北能源监管局
规范电费结算及鼻贴发放。取消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限制。
.协调用户报装用电争议纠纷。.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供电质量。.纠正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
新增光伏并网装机约13-14GW,同比增长超过20%,其中分布式超过10Gw,同比增长超过150%山东、江苏、浙江、河南的新增装机容量(分布式新增装机机容量)均超过Gw,四省的新增机量超过光伏新增装机
税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了110多户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并明确要求有关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要求、履行合同约定,确保用户权益。
取消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限制。针对群众
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用电难题。
规范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针对群众反映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电费结算、供电企业垫付补贴发放不及时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尽快与当地
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已拆除或列入政府征迁范围的项目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补助标准
1.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标准对
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根据省、杭州市有关政策,区本级对项目投资主体的扶持总量,不受该企业当年形成的本区财政贡献总额限制,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着重了解光伏领跑项目和扶贫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各类接入输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接网及输配电工程的回购情况、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情况、新能源消纳利用、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并进行现场督导。听取了包头市
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汇报,对蒙西电网公司20142017年光伏行业整体情况、并网服务情况、电量收购、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督查。随后,赴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
,这就为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厂房屋顶变成了香饽饽、摇钱树。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自家厂房屋顶或楼顶上建一个光伏电站,这样电站所发的电就能提供给自己使用也能并网卖给国家电网,一来可以充分利用企业闲置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可选择全部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两种运营模式;如余电上网电量超过50%,上网功率超出其备案容量50%部分的电量按基础电价结算,不再支付补贴。鼓励上述上网电量
、光伏发电企业召开座谈会,就光伏发电备案管理、并网服务、电力消纳、电费结算和补贴支付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查阅了受督查单位的相关资料,重点了解掌握供电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落实国家光伏发电产业政策的
工程建设,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配套接网工程同步投入运行,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电网企业要加快光伏扶贫项目电网结算及补贴发放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工作组分别在三省(区、市)同时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监管工作。
联合工作组听取了相关地市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关于光伏发电整体发展情况、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执行情况和电费、补贴结算支付情况的汇报
。分别抽查了业主申请材料档案、电费、补贴结算账目和票据等资料。随后,各工作组深入光伏发电一线进行实地了解。通过与业主座谈、查阅台账、查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项目的合规性、并网接入服务、接入工程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