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且年实际发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按每年实际发电量给予投资者0.01元/千瓦时电价财政补贴。县区项目按市和县区财政4:6比例给予补贴,凤泉湖高新区的光伏项目
,提高光能转换率,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力,努力形成一批本地光伏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凤泉湖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财政补贴自本措施印发实施
能源开发评价体系 结合资源禀赋、土地用途、生态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城乡 建设等情况,以设区市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定期开展太阳能、 风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能源资源详细勘查和综合评价,建立并动态更新全省
、省级相关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部门间 信息实时共享,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方式在节能 改造、能源领域先进技术和设备研发、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加强 财税扶持补贴力度。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
”支出优先保障。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建制县(含县级市)的财政运行由省级财政负主要责任,市辖区的财政运行由所在地级市负主要责任,将“三保”责任一贯到底
客运航班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据统计,政策实施最后一周(7月16日至7月20日),国内航班日均执行航班量达9867班次,比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财政补贴第一周增长119.3%。四是促进物流保通保畅。从今年5月至
,开展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监督管理。各设区市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督促有关县(市、区)按照“有发生即录入”的要求,将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入、财政补贴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准确规范录入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继续按原标准享受瑞安市级财政补贴不变。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各项验收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
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
三、补贴申报及拨付
一)分布式光伏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二)申请补贴的项目应提交财政补贴
及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继续按原标准享受瑞安市级财政补贴不变。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各项验收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
应提交财政补贴申请表、项目备案表、联合验收文件、并网验收单等材料。
(三)电力部门按要求填写《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结算单》,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发改局;市发改局每季度填写《瑞安市
相应规定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自立案之日起取消市级光伏发电财政补贴。 第四章 电网接入与计量 第十五条 市供电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接入、并网调试等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作制度
政策支持力度,对光伏项目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的产品,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补贴,同一
优质光伏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实施财政补贴政策。
1.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电池
度。十四五期间,对于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自2022年起给予年度补助其中,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县级市(区),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
。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加大对光伏项目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推行光伏、储能等相关领域保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各级财政补贴清单的光伏项目所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可控的原则,自主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的通知》,提出:
对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并网以及2020年8月1日之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则继续享受之前0.3元的补贴;5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
0.2元/度;2022年1月1日之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调整至0.1元/度。
对2021年5月1日之后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乐清市级财政补贴调整至每千瓦时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