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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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启动6MW以下地面光伏项目申报来源:芜湖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25 14:15:39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安徽80MW光伏项目环评拟获批!来源: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09:12:53

5月8日,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庐江国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国轩庐江盛桥80MW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公示,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板桥村、牌楼村、陡岗村,由庐江国轩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投资28750万元。项目拟在庐江县盛桥镇租用坑塘水面约2200亩,建设安徽国轩庐江盛桥80MW光伏项目。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

总投资1亿!又一光伏项目落户安徽来源:光伏产业网官微 发布时间:2026-04-07 09:22:29

近日,总投资1亿元的钙钛矿真空镀膜装备项目正式签约落户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据悉,该项目已入驻高端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专业化钙钛矿真空镀膜装备生产线,重点研发制造真空蒸镀及退火设备、磁控溅射设备、原子层沉积设备等核心装备,打造从核心设备研发制造到整线设计交付的一站式产业解决方案。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是全球光伏产业的前沿赛道,镀膜设备作为核心环节,价值量占比居首,直接决定产业规模化发展水平。

中广核安徽400MW光伏项目正式开工!来源:舒城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6-03-12 09:49:49

3月10日,中广核安徽舒城县2GW新能源项目正式开工。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南港镇,由中广核(安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据了解,该光伏项目立足舒城县资源禀赋,创新采用了茶光互补模式,在利用茶园土地资源发展光伏发电的同时,通过光伏设施配套建设为茶叶生长营造适宜环境,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与高效集约利用。

安徽亳州拍卖16处分布式光伏项目经营权,涉装机超150兆瓦来源: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1 15:48:04

3月10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发布分布式光伏经营权网络拍卖公告,拍卖标的为谯城区五马镇、立德镇16处分布式光伏25年经营权,起拍价5633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亳州市谯城区分布式光伏经营权明细表披露的信息显示,此次拍卖涉及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规模超过150MW。

安徽光伏项目违规!没收违法所得40.1万元来源:国能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 发布时间:2026-03-06 09:11:34

3月3日,安徽一新能源公司,正午镇光伏项目部分发电单元并网后,未在规定的6个月时限内申请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华东能源监管局对该单位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1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该单位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1万元。

安徽春申里商业街区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投用来源: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6-03-04 08:53:36

近日,淮南高新区春申里商业街区分布式光伏及光伏车棚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正式投入使用。春申里特色商业街区作为淮南高新区打造的特色文旅地标,兼具文化展示、城市会客、休闲消费等多重功能,人流、车流相对集中,能源需求稳定。下一步,淮南高新区将持续深化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区域资源优势,持续探索节能降耗新路径、新方法,推动更多新能源项目落地见效。

安徽宿松县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来源:安徽宿松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8:25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安徽合肥: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红区原则配储不低于100%*2h来源:安徽省合肥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1-06 15:01:31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应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排队时,供电公司应告知用户可通过配储实现所在地区并网接入,并同步告知配储比例,供用户决策参考。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红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