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参与绿色发展,推进绿色生活理念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把绿色发展有关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写生态环境保护读本,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河湖、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倡导尊重
、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将绿色生活理念普及推广到衣食住行游用等方方面面。截至目前,全国7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近百所高校实现了水电能耗智能
,带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研究编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国家标准,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完善在京公共机构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任务,推动发布新修订的《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国家标准,完成《绿色学校评价导则》、《绿色医院评价导则》、《绿色场馆评价导则》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十三)强化监督考核。上线运行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每年集中解决一批教育达标“硬缺口”等难题。通过统筹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支持市县建设200所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健全学校
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稳定农民工就业,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效。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体教融合,持续做好优秀运动员、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
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国家标准,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完善在京公共机构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参加全国塑料污染治理
导则》国家标准,完成《绿色学校评价导则》、《绿色医院评价导则》、《绿色场馆评价导则》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十三)强化监督考核。上线运行并推广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印发《加强公共机构
改造、管理能力提升等节能重点工程,实现公共机构行政、业务、后勤等功能分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重点用能设备及系统分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以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为重点,试点实施能效
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在中小学校设立节能宣传栏,引导青少年树立节能意识。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转移项目建成投产;首都“两区”建设成效明显,生态屏障更加坚固。全力办好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雄安新区“1+4+26”规划体系编制实施,重点片区和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城市框架全面拉开;首批疏解学校、医院
关爱服务。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2万套以上,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5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16个。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办好公平优质教育,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
676所、特殊教育学校13所,新增学位6.9万个。加快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试点建设,升级改造2万个国家教育考试数字化标准考场。选派1000名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建设京蒙合作
所、中小学676所,新增学位6.6万个,持续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3所,新增学位3400个,满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需求;选派1000名城区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开展结对帮扶(牵头
)加快智能快件箱、生鲜快递柜、社区配送站、邮政快递便民服务站等建设,推进智能终端设施进社区、进商圈、进学校。(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改善农贸市场交易棚厅等经营条件,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
,在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拟立项建设“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传统专业改造提升”等30余项与新能源材料与储能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等相关的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提升专业服务十大
新能源相关项目获批立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与北京、深圳、杭州等地的多家企业在师资培训、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等项目上开展深入合作交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进一步
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